公安局备案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公安部关于对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在当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登记备案。每个区之间备案流程不一样,请您收到通知后,咨询办公地址所在地公安局,了解详细;
注:如果没有公安局备案的网站将被关停;收到通知后,请您及时备案;
 
北京海淀区备案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公安部关于对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在当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登记备案。具体网警备案流程如下:
 
1、请您打开“海淀分局”http://http://gaj.bjhd.gov.cn//网站;
2、点击右边的导航栏中“网站备案”的图片直接进入;
3、点击页面中“网站备案(单位/个人网站备案表)”链接,仔细阅读“网站备案须知”,并按照须知中介绍的内容进行备案;
4、备案受理单位:海淀公安分局网安处
备案工作咨询电话:82519345、82519346   
 
网警备案FAQ:
1、哪些用户需要进行此次备案?
答:
(1)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属于海淀地区的个人用户;
(2)注册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办公所在地)属于海淀地区的非个人用户。
 
2、为什么我的网站要进行备案,不做备案会有什么后果?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公安部关于对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在当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登记备案。拒不按照要求办理备案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行政警告或者断网停机六个月的处罚。
 
3、我的网站什么时候进行网警备案。
答:请您在接到网警备案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
 
4、我的备案资料提交后,多久能够审批完成,后续还需要做什么工作。
答:海淀公安分局网安处在接到您提交的网站备案电子材料后,将于30个工作日将网站备案编号反馈给您,您可以在备案成功后与北京海淀公安分局联系索取备案编号,并将网站备案编号挂在网站首页下方。
 
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咨询电话:82519900、82519345、82519346
客服电话:400-810-9258
 
查看详细可登陆海淀公安局网站:http://gaj.bjhd.gov.cn/
 
大兴区公安局备案流程
  (一)事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
  (二)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三)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个人用户准备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程序:
  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附件1)一式两份填好盖章,同时上交备案表电子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信息网络安全保卫责任书(附件2)一式两份签名盖章,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到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单位开办为主要办公地、个人开办为居住地)办理备案手续。
  (五)办理时间:
  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六)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网安大队
  (七)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69242135
  (八)告知与送达
  制定统一编号,并在《备案表》标注,将一份《备案表》交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依法需将备案编号标记在本网站首页最下方醒目位置。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表格下载:附件1《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
附件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信息网络安全保卫责任书》
可以登陆大兴区公安局网站查看;http://police.dxic.gov.cn/web/gaj_new/jwgk/370303.htm
 
 
北京丰台区公安局备案流程
一、备案流程:
1、下载压缩文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点击此处下载),通过解压缩软件解压缩,生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文件夹。该文件夹中的《备案软件》文件夹为备案工具软件;《等级保护备案端软件v1.3版说明书071009》为备案软件安装使用说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和《信息系统备案表》为备案的参照模板,在《信息系统备案表》上直接填写备案信息则视为无效。
 
2、依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板撰写本单位信息系统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简称《定级报告》);
 
3、依照《等级保护备案端软件v1.3版说明书071009》文件安装“备案软件”。
 
4、依照《等级保护备案端软件v1.3版说明书071009》使用“备案软件”填报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备案信息,导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简称《备案表》),最后保存可生成备案信息的“RAR电子数据”。
 
5、携带备案材料到丰台分局网安大队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①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定级报告》、《备案表》各两份;
②电子数据材料:《定级报告》、《备案表》和备案软件生成的“RAR电子数据”。
 
二、备案联系方式及地址及网址:
联系电话:(010)83299658   010-83299650
地址:丰台东大街26号丰台公安分局网安大队648房间
网址:http://ftwadd.blog.163.com/blog/static/17366319920110871545548/
 
 
北京朝阳区公安局备案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在当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登记备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受理备案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大厅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窗口
具体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号朝阳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100米路北)
备案工作咨询电话:85953862、85953740、85953850、85953851 
 
备案办理流程 
第一步:下载《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和《网络安全保卫责任书》一式两份,将所有内容填写齐全后加盖公章,个人网站由负责人亲笔签字。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第二步:携带以下资料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大厅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窗口当场申请审核
1.《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如实填写表格内信息并加盖公章(个人网站签字),以网站为单位填表,每个网站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网站除外);
3.网络安全责任书加盖公章或签字。
4.法人(个人网站所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5.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若是经营性ICP,提交ICP许可证复印件;非经营性ICP通过信产部ICP备案系统网上备案的,应进入系统抓取显示本公司备案信息的页面,截屏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个人网站主要负责人签字)作为证明。(工信部网址www.miitbeian.gov.cn--公共查询--备案查询--输入相应信息截屏)。
特殊说明
除第一项两份,二三四五项均为一份加盖公章,备案表表不能空项。
第三步:把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送到分局大厅或快递到朝阳分局
大厅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100米路北(朝阳公安分局大厅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窗口)
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号朝阳公安分局网安大队      甄杨收    邮编100025  联系电话85953862
第四步:提交材料两周后登录朝阳警务工作网站http://gawa.bjchy.gov.cn/公共查询(右上方),查询备案信息。查到备案号后,将备案号悬挂在所备案网站首页的最下方,以备公安机关检查,之后加QQ:5741355预约取备案回执表的时间。 
 
备案说明
如备案完成取得备案号后,网站的相关情况发生变更,须向我大队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加盖公章。
安全责任书及单位备案表下载(请登陆网址:http://61.135.192.70/
 
 
 
注明:每个地区备案流程不一样,看到通知后,请您咨询当地的公安局,了解详情;
其他地区请拨打该区的电话咨询详细流程;
北京昌平区;010-69746110
北京通州区;010-69527200
北京石景山区;010-68873814
北京东城区;010-84081114